公司在预计日常性关联 交易金额时是依据需求 和业务开展情况做预 判,以有几率发生业务的 上限金额进行预计,预 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向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及眉山晶瑞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包装 物及原材料
公司在预计日常性关联 交易金额时是依据需求 和业务开展情况做预 判,以有几率发生业务的 上限金额进行预计,预 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主营业务:电子材料的生产、销售;化学工程技术的研发;批发[仅限票据交易]:硝酸、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C]、四甲基氢氧化铵、氢氟酸、2-丙醇、氢氧化钠、氨溶液[含氨
10%]、2-氨基乙醇、过氧化氢溶液[含量
8%];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加工服务,委托关联方加工光刻胶产品,预计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 4,600.00万元;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包装物及原材料,预计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 300.00万元。
2025年 2月 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薛利新、罗培楠、胡建康、顾友楼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与别的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1、《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