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排污涉嫌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的4名经营者以及1名房东进行抓捕归案。最新进展看这里!
3月11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公安联合对白沙社区创兴路开展突击执法,查处1家无证照阳极氧化作坊,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至外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生产主管陈某治(男,42岁)被公安刑事拘留,经营者陈某略在逃。
6月22日,虎门公安分局经侦查抓获作坊经营者陈某略(男,40岁),并对其刑事拘留。
4月14日,联合执法组对怀德社区一果园内开展突击执法,查处3家无证照电镀作坊,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5名作坊经营者和主要工作人员李某(男,53岁)、王某(男,56岁)、王某某(男42岁)、刘某(女,50岁)、张某(男,44岁)被刑事拘留。
6月30日,虎门公安分局成功抓获果园作坊房东彭某(男,37岁),彭某明知承租人违法排放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仍放任不管,涉嫌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5月27日,联合执法组对宴岗社区宴兴路开展突击执法,查处1家无证照阳极氧化作坊,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外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6名涉案主要工作人员曾某(男,46岁),李某(男,33岁),李某某(女,36岁),张某(男,48岁),郁某(男,35岁),程某(男49岁)被公安刑事拘留,经营者江某在逃。
6月22日,虎门公安分局经侦查抓获经营者江某(男,46岁),并对其刑事拘留。
6月12日,联合执法组对怀德社区深上路开展突击执法,查处1家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五金加工公司,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酸洗、磷化、除油等工序,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
6月28日,虎门公安分局抓获企业经营者廖某(男,43岁),并对其刑事拘留。
6月16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虎门公安分局等部门对怀德社区大东一路一果园内开展突击执法,查处1家无证照电镀作坊,电镀废水经排水管流入集水池,最终排至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经营者在逃。
6月29日,虎门公安分局经侦查抓获作坊经营者李某(男,42岁),并对其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对环境造成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很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