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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加快锰资源“精深用矿”推进资源高效高值利用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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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4-10-14 14:23:40 浏览量 : 81 次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富矿精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黔党发〔2024〕6号)有关要求,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推进磷、锰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了《关于加快磷资源“精深用矿”推进资源高效高值利用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快锰资源“精深用矿”推进资源高效高值利用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9日前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锰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基础物资,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已形成较为完备的锰及锰加工产业链,成为在全国具备极其重大影响的锰产业集聚区。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富矿精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推动提升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锰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思路,围绕“富矿精开”部署安排,着力破解锰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瓶颈,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全方面提升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培育打造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锰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锰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取得新突破,锰污染治理取得很明显的成效,锰产业体系持续优化,创新驱动、供需平衡、结构符合常理、绿色低碳、环境友好的锰产业生态格局构建取得积极进展,形成较为完善的“锰资源开发金属冶炼(浸出)精深加工回收利用”产业链,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工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成为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重要组成部分。到2035年,锰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产业链更完善,建成全国重要的锰精深加工基地。

  依托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电解金属锰、锰系合金、锰系电池材料发展趋势,加强完善产业链条,全力发展锰资源精深加工,积极地推进建设锰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7年,建成1至2个百亿元锰系材料产业园区、1个两百亿元锰精深加工集聚区。

  1.有序规范锰矿资源开发。立足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完善锰矿资源市场配置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有序投放锰矿矿业权。科学确定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合理调控锰矿资源开发总量,制定资源开发上限和开发强度,提升锰矿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兼并重组整合低效停滞产能,加快对锰矿中小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引导锰矿资源向优势锰及锰精深加工公司集聚,推进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获得采矿权的企业应实现资源就地或就近精深加工,建设资源精深加工生产线。鼓励锰矿生产企业贫富兼采,加大选矿技术、装备和资产金额的投入,研发使用新型选矿工艺、新型药剂以及新型技术装备,提高锰精矿品位。加强中低品位锰矿及尾矿综合利用,加大对伴生资源利用,提高锰矿资源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实现锰矿资源的全元素高效利用。强化矿山安全整改帮扶指导力度,推动锰矿山企业复产达产。支持省内公司参与境外锰矿资源开发合作。研究将锰矿列入我省储备矿种范围。鼓励有条件的锰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企业,争取获得多方面支持。支持铜仁市积极申建国家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加快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改造电解金属锰产业。新建电解金属锰项目全部进入合规工业园区,每个县(区)布局不超过2家电解金属锰企业。围绕建设完善“锰矿开采电解金属锰四氧化三锰锰锌铁氧体电子元器件”为代表的电解金属锰精深加工产业链,以铜仁松桃经开区、碧江高新区、遵义坪桥工业园等为重点,发展特种钢用锰、高端磁性材料及下游软磁铁氧体材料电器元件等产品,推进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存量电解金属锰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实现提质增效,增强产业竞争力。科学优化调整锰产业政策,严控电解金属锰产能规模,完善锰矿山、电解金属锰等行业准入标准和规范条件。推动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创建绿色工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调整锰系合金产业。围绕完善“锰矿石锰系合金钢铁及建材、机械产品”为代表的锰系合金深加工产业链,以清水河经济开发区、独山麻尾工业园区、玉屏经济开发区等为重点,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加快产业集聚化、大型化、基地化发展,培育打造锰系合金产业示范园区,加大对示范园区升级项目的能耗指标等要素保障支持力度。以“煤电锰”为主线,鼓励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支持建设煤电锰一体化项目,打造锰系合金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鼓励企业与钢铁、化工等企业耦合发展,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装备改造升级,推动锰系合金炉渣、荒煤气、余气余压余热等资源高值化应用。鼓励发展高端合金产品,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锰系电池材料产业。围绕建设完善“锰矿石高纯锰材锰基电池材料动力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链条,打造以铜仁大龙经开区为核心、省内多点支撑的锰系电池材料产业生产力布局。支持企业开发锰基新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等高的附加价值产品,探索开展多种锂电正极材料、硅碳高端负极材料等锰系关联材料研发工作。开展锰系新材料在新能源、电子工业、环保、医药和工业催化等领域的前端性应用规划。培育壮大锰系关联产业,提升锰系中间产品配套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电解液、隔膜、电池整装等锰系电池材料下游产业招商,支持企业持续延伸产业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围绕建设完善“锰系动力电池回收硫酸盐锰基电池材料”为代表的锰系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以铜仁大龙经开区为重点,积极引进磷酸锰铁锂、锰酸锂、富锂锰基等锰系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拆解、锰渣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落地,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支持中伟资源循环、红星电子材料等头部企业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项目。支持黔东南台江经开区结合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适度布局建设(锰系)电池回收项目。(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传统产品提质升级锰精矿品位提升工程;特种钢材用锰材、高端软磁铁氧体材料和软磁铁氧体材料电器元件;低磷低碳高硅锰硅合金、纯净产品、氮化产品、炉外精炼产品、复合合金等锰系合金。

  高端产品创新发展锰系新材料开发;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研发;高纯硫酸锰、锰酸锂、磷酸锰铁锂、镍锰酸锂产品质量性能提升;无汞碱锰电池、高性能碱性锌锰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关联产品开发引进联合发展。

  1.推动智慧矿山建设。鼓励矿山企业应用智能凿岩台车等具备自主行驶、作业功能的采矿装备进行开采作业,推进锰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支持企业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设矿山AI创新应用平台,推动“人工智能+矿山”融合发展。积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助力攻关“深部隐伏富锰矿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技术”。积极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智改数转。支持企业组织生产的全部过程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广应用智能传感器、AI大模型等数字化工具。鼓励通过工业互联网打通业务全流程,通过一体化协同管理的方式,实现生产加工、质量检验、能源管理、安全监控等方面的集中化处置。带领企业加快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鼓励企业通过设备联网上云、数据集成上云等深度运用“贵州工业云”,提升碳排放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推动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产业数字平台。支持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财务管理,加强对全产业链周期数据的智能化采集、管理与应用,实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库存等业务在线协同。建设工业网络站点平台,实现数据信息相互连通、要素资源共享,以数字化的方式实现锰资源精深加工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衔接。探索智慧采购、智慧营销、智慧物流等新模式,通过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探索最优采购价格、最优订单组合、最优物流路径等效益增长点。支持铜仁市依托本地碳酸锰资源优势,以实现锰资源保供稳价、产业协同、高效利用为目标,探索保障锰精深加工公司用矿需求的有效机制,推动锰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快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贯穿设计、建设、生产、闭坑全过程。带领企业开展电解锰渣分类堆存,进行分类处置。2025年底前,省内锰硅合金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支持企业对照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拟建、在建锰系合金项目,应采用全封闭矿热炉炉型且容量25000千伏安,同步配套煤气综合利用设施,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推进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制度,引导锰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厂区等屋顶、墙面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升企业绿电使用比例。(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绿色矿山做好矿山“三废”排放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示范工程;建设全层开采、选矿、充填一体的绿色矿山,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智慧矿山”,推进绿色矿山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推广节能降碳工艺技术应用大型化、全封闭、自动化、智能化锰系合金矿热炉和大型成套磨粉设备、成套新型电解槽、自动化洗板、烘干、脱板一体机等电解金属锰设备,提升生产、能源智能管控一体化水平;实施原料精料入炉,采用热装热兑联合工艺与炉外精炼;应用煤气干法除尘、组合式把持器、无功补偿及电压优化、变频调速等先进适用技术。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锰矿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开展锰渣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规模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或技术集成与示范;加大锰渣用于调凝剂、混合材、生态修复料、高性能混凝土掺和料、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低成本产业化技术研究;逐步应用煤气制燃料乙醇、饲料蛋白技术。

  加大清洁能源利用鼓励发展屋顶墙面光伏、分布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探索建立跨省跨区水电交易机制,合理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强化多种能源高效互补。

  2.提高科技研发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矿产资源选冶省级实验室,加强锰产业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省内锰产业企业与省内外重点院所合作对接,引进高端智力资源,聚力推动锰产业发展。(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技术研发攻关。支持企业组织超高纯锰系新产品规模化制备、碳酸锰深加工技术体系建立等关键技术研发和生产工作。聚焦锰渣处置等关键技术,加快选冶试验及工业指标论证,通过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关键制备技术,搭建集矿产资源选冶与材料化工一体化研发平台。重点突破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持续推进电解锰渣处置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镍锰电池材料关键技术及装备等重点专项研发。实施锰产业标准领航行动,开展低品位碳酸锰矿及锰系新型功能材料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抢占行业“制高点”和“话语权”。(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关键技术开展深部隐伏富锰矿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技术、深井开采技术、代表性低品位碳酸锰矿绿色高效短流程选矿关键技术探讨研究与应用,研发中低品位碳酸锰矿高效浸出及浸出液低成本短流程深度净化技术,提高锰精矿品位,降低生产成本。

  资源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开展硫酸锰或锰系化合物制备新型锰基功能材料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形成先进的高纯硫酸锰、四氧化三锰、镍钴锰三元材料、镍锰二元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等高性能高附加值锰系功能材料制备技术。

  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展电解金属锰阳极泥中战略金属赋存规律与回收技术、电解锰渣堆场原位治理修复关键技术、电解锰渣高效除杂及其在建筑砂浆中高值化应用技术探讨研究,探索选冶锰渣无害化充填技术研究,促进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4.推进锰渣综合利用。围绕锰渣源头减量,鼓励企业提高选矿工艺技术水平,调整矿石掺混比例,减少锰渣产出量。完善锰渣无害化排放、安全处置标准体系,按照国家要求推动锰渣无害化处理。加快科技攻关,研究突破锰渣综合利用途径,推动锰渣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锰渣综合利用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提升社会对锰渣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支持铜仁申建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综合统筹全省锰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锰渣场容量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把电解金属锰、锰系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新建电解金属锰项目。完善常态化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常态化开展涉锰企业落后产能摸底排查,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引导低效产能转型提升。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25年底前,12500kVA以下普通锰系合金矿热电炉全部淘汰退出。推动工艺技术落后、效率低下、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锰矿企业依法依规退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电解金属锰遵义汇兴铁合金退城进园6万吨/年电解锰建设项目、遵义天磁锰业50万吨/年电解锰渣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中大高科55万吨/年电解锰渣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锰系合金兴义市旺城矿业5×33000kVA全密闭锰硅合金电炉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华腾阳光2×33000kVA全密闭锰硅合金矿热炉建设项目、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玉屏合金产业示范园项目。

  锰系电池材料红星发展大龙锰业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嘉尚新能源材料年产25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园项目、能矿锰业煤电锰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二步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项目、厦钨新能源材料年产10万吨镍钴锰三元前驱体项目、宏科新能源义龙新区高端电池材料项目。

  锰系电池回收利用中伟资源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四期)、中伟资源大龙开发区锂电池废料综合利用产线提质项目、红星电子材料废旧锂电池再生利用生产线项目。

  (一)建立完善协作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充分发挥省新型工业化专项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锰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完善重点项目省市县三级分类帮扶推进机制,将锰产业重大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名单,加大入企走访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服务,共同支持锰产业加快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科技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探索跨区域实施水电交易,鼓励将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纳入企业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运用长协煤指标配额用于煤、电、锰三方联营交易体系,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将基本电价折价红利等传导至更多电力用户。落实好国家关于电解金属锰行业绿色电价政策。用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政策红利,落实鼓励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供应链龙头企业,降低企业采购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推动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产品以及新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围绕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团队集中攻关,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税务局、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相关专项资金,发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等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四化”等产业基金以及省工业担保公司等作用,多渠道支持锰精深加工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研发平台等建设。支持符合条件能实现融资收益平衡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列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专项计划。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重点支持锰产业链骨干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支持相关地区制定专项政策措施,加大对锰产业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